《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SH/T 3007-2014)第5.1.5條,事故泄壓設備應滿足氮封或其他惰性氣體密封管道系統或呼吸閥出現故障時保障儲罐安全的通氣需要。
一般來說,此類氮封系統由下列組件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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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封裝置(氮封閥)常規情況是由供氮閥、泄氮閥和呼吸閥三大部份組成。當罐內壓力升高超過設定值時,供氮閥關閉,泄氮閥打開,將罐內多余壓力快速泄放。在儲罐內壓力降低時,泄氮閥處于關閉狀態,供氮閥打開,向罐內注入氮氣并保證儲罐處于微正壓的狀態。供氮閥氮氣源壓力保持在0.2~0.8MPa之間的一個固定值,現場壓力較高時,可在供氮閥前安裝一臺自力式調壓閥將壓力減至0.8 Mpa以下,以提高可靠性和使用效果。